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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师生意见处理办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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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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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媒学院师生意见处理办结制度

 

为了畅通我院师生联系的渠道,随时听取、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师生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见收集的方式

1、座谈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座谈会,收集本院师生意见。具体由相关分管领导组织和主持。

2、走访谈心。党员联系群众走访谈心获得的意见。

3、信息员。从教师、学生中选拔信息员,及时收集意见。

4、意见箱。设置意见箱,每周开启。由教务办学工办负责。

5、网上信箱。设立网络意见专门邮箱,公开邮箱地址,及时收集意见。责任人:纪检委员。

二、意见的处理程序

1、填写《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单》。收集到意见后,责任部门及时填写《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单》。

2、领导签署意见。责任部门(人)按意见类别将《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单》分别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相关人员处理。

3、即时处理。接到意见单后,应认真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分管领导审批。

4、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涉及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后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一般问题的处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人员落实,并报办公室备案。

5、落实整改。对师生意见,凡具备条件的,应及时整改到位,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积极创造条件,提出整改计划,并作出书面说明。

三、意见反馈

1、对师生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后,应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反馈。

2、意见反馈的形式:会议反馈、网上反馈、公开栏反馈、个别反馈。反馈形式的选择: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意见,原则上通过公开栏和系师生QQ群反馈;网上反映的意见,原则上在网上反馈;党内的意见,原则上在党内会议上反馈。

3、对署真实姓名反映的意见,研究处理后应酌情向反映人告之处理结果,听取其意见。

4、对师生意见均实行办结制,要有办结记录、报告,且每季度盘点一次。

     5、盘点中若发现意见处理、反馈有误漏,应及时补正,并查清原因,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

 

    

              传媒学院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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