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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教师获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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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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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揭晓》(2012823《湖南日报》第8)获悉,我系宋振文研究员的独著《电视传播价值论》获得三等奖。据悉,该同志该专著曾于201110月被永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永州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最高奖励,属省委、省人民政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受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本次评奖由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由省委、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本届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审下设哲学类、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教育类、军事类、文学艺术类、史学类、党政干部类(省党政群机关在职副厅以上领导干部)9个学科评审组,分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和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据悉,本届评奖共评出特别奖10项,一等奖18项,二等奖66项,三等奖106项,共计200项。其中,我校有三项成果荣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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